侵犯奥普商标权利必受严惩 制假企业登报发表致歉声明

日期:2014-01-21
        本报讯 2014年1月7日的《钱江晚报》上刊登了一则致歉声明,嘉兴市万宝厨卫有限公司,“未经商标权利所有人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授权许可,擅自在‘浴霸’等产品上使用‘奥普’、 ‘AUPU’等标识,已经构成侵犯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第‘730979’、 ‘1187759’、 ‘1803772’号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给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此,我公司谨向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郑重致歉,并承诺消除侵权标识,保证以后不再生产销售侵权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商标权利的产品,不再使用‘奥普’及‘AUPU’商标标识。”
        该案线索源于2012年9月27日,时任我宁波办事处工作人员到宁波恒元置业公司下属的悦居酒店洽谈工作,该酒店要安装浴霸,办事处当时正跟进这一项目。但到酒店后,却发现该酒店已经安装了浴霸,并且是奥普的311E系列。他觉得蹊跷,因为与该酒店项目的洽谈并未深入。恰好,他在该酒店工程部发现了一台样机,从外包装上没看出什么异常,但直觉告诉他这其中一定有问题,他就迅速将问题反映给了当时的浙江分公司,分公司将问题反映到了客户服务部,客户服务部则将问题反映至法务部。第二天,2012年9月28日,分公司领导、客户服务部及法务部人员就赶到当地。通过仔细比对,发现该批浴霸均为假冒奥普产品,正规奥普产品外包装箱上的型号标注应为“FDP311E/F”,而这批假冒产品的标注为“311E”;此外包装箱侧面的型号区中的标注也同样不同,涉及的产品共474台。查看过机器后,更加确定了该批次浴霸为假冒产品。经过前期调查和准备,2012年10月9日,法务部正式向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侦查大队报案。
        接到报案后,当地公安立即进入侦查阶段。该案受到公安部高度重视,由公安部经侦五局挂牌督办,上海总队指示浙江省公安厅协调宁波和嘉兴两地公安,成立“10·9”专案组。经过周密侦查,从2012年10月9日至2013年3月28日,公安部门先后查明造价利益链中的生产、销售、物流、配件等环节涉案人员的详细情况,并均已锁定。2013年3月29日,在公安部经侦五局的统一指挥下,在6省11市范围内统一收网、实施抓捕,各地公安机关共抓获涉案人员24人。目前对这批人员的审判正在进行中。
迫于事实和压力,该批假冒奥普浴霸的主要制假者嘉兴市万宝厨卫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建良于2014年1月7日,在《钱江晚报》B2版登报致歉。
        奥普法务部声明,此案的后续行动还在进行中。同时郑重告诫制假售假者,任何侵犯奥普商标权利的行为,都必将得到严惩,切莫利令智昏、因小失大,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对于该案件的后续进展,企业报将继续跟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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